美术和电视,完全是不同质的艺术。它们各具不同艺术形态,美术的艺术基本特征是物质媒介的二维或三维的 空间性;电视却是时间艺术,它的艺术形态基本特征是,既有空间的造型性,又有时间的运动过程。因而,二者的艺术表现有质的差异,集中在对时间性问题的艺术处理上。美术摆脱了物质世界的时间性,并把原本属于物理世界的时间导向心里世界,从而使美术获得了艺术自由和创造品格。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将时间运动状态凝固为瞬间的静止状态。电视,在这一方面跟电影一样,是以有限的时空尺度,把现实对象从无限连续时空存在中分割出来,从中取得创造性品格和审美价值;它兼有空间的二维性(屏幕影像)和时间的一维性(连续放映)。 此外,美术和电视在艺术形态上的差异还在于所采用的物质媒体的不同。美术所使用的物质材料有画布或纸,各种性能颜料,各种质地型号的笔;雕塑用的石、泥、陶、各种金属材料等。美术作品总是用具体的质料构成的,物质材料本身即具有审美价值,如陶塑和铜雕,油画和中国画,更因材而各具艺术特色。电视采用的物质媒介是摄像机和录像带,以及编辑、放映系统的机械,质料本身不具有审美价值,而质料性能却造成不同的审美效应,如不同性能和型号的摄像机械,不同性能的光学镜头,不同的物质技术等等,构成不同审美效应的影像。 美术和电视在艺术形态上有没有相同之处?有,那就是二者所具有的可视性。从这一点上说,美术对于电视只是具有某种母体意义,对于电视美术来说,则是它的本体并具有符号学意义,如同摄像之对于电视一样。只是美术进入电视之后,失去了一般美术的艺术形态,由独立的艺术手段成为电视艺术手段之一。它们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。正因为如此,才有那么多的美术工作者投身到电视美术这个行业中来,创作出许“多”优秀作品。
(常强) |